关于组织“天津精神”总结提炼大讨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2-02浏览次数:6358

 

关于组织“天津精神”总结提炼大讨论活动的通知

 

各学(部)院、部、处及直属部门: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按照市文明办《关于开展“天津精神”提炼总结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教育系统组织开展“天津精神”总结提炼大讨论活动。

“天津精神”总结提炼大讨论活动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深化“同在一方热土、共建美好家园”活动,提炼、总结和弘扬“天津精神”。“天津精神”的提炼总结要重视城市的历史传承,更要充分体现新时期特别是市第九次党代会以来天津人民在实践中创造的精神财富;要立足城市现实,更要着眼城市未来。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集中民智、汇聚民意,努力在精神追求和价值观念上形成最大共识,使提炼总结的过程成为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过程,成为宣传展示市第九次党代会以来天津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的过程,成为江南(中国)师生自我激励、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成为引导江南(中国)师生热爱天津、建设天津、发展天津的过程,进一步坚定全市人民共建美好家园的理想信念,夯实团结奋斗、干事创业的思想基础。

各学(部)院、部、处及直属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好这项活动,可以组织各单位师生代表座谈讨论,并提前告知座谈会主题,以便进行深入思考。总结提炼的词汇要尽量简洁,不要超过16个字。并于128日前将组织开展活动的具体情况,包括时间、方式、规模、师生反响、总结提炼的成果等信息及时报送至党委宣传部。

 

党委宣传部 

2011年122